政府将对一些最杰出的人士在申请公民身份时所面对的独特困难引入更多灵活性。他说:“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是难得的、来之不易的。(澳大利亚大使馆)
申请人必须满足一系列有关性格、价值观和语言上的要求。他们还必须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一段时间才可以获得有关资格。
然而,对于一些最杰出的未来澳大利亚人来说,对工作和出境的特殊要求不应妨碍他们的申请。所以我已告知内政部,在审批一些符合条件的申请时应该更为灵活。
绝不能阻止一些杰出人士成为澳大利亚人,因为他们所做的工作十分独特,这使他们与众不同。”霍克将这一计划扩大至所有持杰出人才签证的人士和代表澳大利亚出战英联邦运动会的运动员。
据悉,根据目前的安排,入籍申请人必须满足澳大利亚一定时间的居住要求,即过去4年内他们是持有效签证居住在澳大利亚,并且在此期间离开澳大利亚的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他们还必须是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并且在申请入籍前的12个月内未离开澳大利亚超过90天。
更新后的计划将可能适用于因工作需要而经常来往各地的人士。但他们的出境必须符合澳大利亚的国家利益,包括代表澳大利亚的运动员、船员、地位较高的商人、科研人员和杰出艺术家。
同时,该计划也规定申请人在过去4年内持有效签证,并在此期间在澳大利亚居住至少480天且必须是永久居民,在申请前的1年内必须在澳大利亚居住120天。
特许居留需求也适用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杰出人才签证持有人。